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市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订工业、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;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,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、军民融合发展。
(二)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、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、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;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;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,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;指导工业、相关生产服务业、电讯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
(三)监测分析工业、相关生产服务业、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,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;组织协调全市煤炭、电力、油品和重点物资等供应,负责协调工业、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和运输有关工作。
(四)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,编制工业、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,审核、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、省和市审批、核准、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投资项目,提出促进工业、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建议。
(五)指导工业、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、技术创新、技术引进、消化吸收和再创新、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,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。
(六)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,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、循环经济、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;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设备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;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;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。
(七)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、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;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、扩能增效工作,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和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提出政策建议。
(八)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、统计、分析、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;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;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,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;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。
(九)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,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;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,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;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,统筹推进电子政务。
(十)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、规划和政策措施;组织实施大数据收集、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;协调、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;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;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;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。
(十一)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、协调和管理,协助推进国家、省和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;统筹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、互联网、专用网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;推进服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、网络信息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;协调全市各类服务信息网络的公平接入。
(十二)组织协调全市应急通信及其他通信保障工作;负责市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;负责全市党政专业通信管理工作;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及军地通信保障相关工作。
(十三)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,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(站);负责无线电监测、检测、干扰查处工作,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。
(十四)负责全市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,指导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;协调管理市公用通信网、互联网、专业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;拟订市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;负责市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;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,配合国家、省、市开展特殊通信、网络环境和处理有害网络信息有关工作;协调全市网络安全运行。
(十五)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,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民参军、军转民工作;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;拟订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,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、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;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、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。
(十六)指导协调工业、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,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。
(十七)承办市人民政府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内设机构
bet365有没有app设 11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
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;承担信息、安全、保密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宣传、督办等工作;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、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、内部审计等工作;负责归口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管理、绩效评价等工作;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;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;承担有关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工作;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;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;协调本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。
联系电话:0759-3310456
(二)经济运行监测科
监测分析工业、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,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,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,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,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;提出工业、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;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、统计、分析、报告等工作;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,组织企业市场开拓;承担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三)产业发展科(军工民爆科)
牵头组织修订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、装备工业、消费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,指导产业结构调整,推进产业转型升级;承担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;指导制糖业生产,协调解决制糖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;研究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;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、化解产能相对过剩相关工作;承担履行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》的相关工作;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;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、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;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管;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、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;综合指导工业、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;组织拟订工业、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并执行。
(四)技改创新投资科
组织编制实施工业、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,组织实施国家、省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;审核、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审批、核准、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;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;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;参与工业、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、上报工作;指导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,协调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;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、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以及重大科技专项;推动完善企业创新体系,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;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;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;提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;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。
(五)节能和循环经济科
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,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、循环经济、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;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改项目节能评估;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设备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;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,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;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。
联系电话:0759-3326685
(六) 电力能源科(生产服务业科)
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、配置方案;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;提出电、热价格政策意见,参与电价整顿、调整、改革工作;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;组织拟订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、配置和供应方案,依法审核油品经营资格,指导合理布置油品供应站点;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、生活资料运输,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重要物资供应;承担相关领域应急管理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春节旅客运输的牵头工作;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、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计划;推进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;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;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和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,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。
(七)工业园区科(招商引资科)
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、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;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、扩能增效和提质发展工作,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、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;研究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提出政策建议并协调解决;协助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认定、调整及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;承担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八) 行政审批科
联系电话:0759-3181592
(九)信息化推进科(大数据科)
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;负责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;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;推进信息消费发展;推进工业、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;统筹协调公用通讯网、互联网、专业网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;协助推进国家及省重点信息化工程;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;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;组织协调市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,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等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;负责统筹政务信息网络系统、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、管理;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,协调网络安全运行,协助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;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、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;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评估;参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;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、规划和政策措施,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;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(十) 人事科(离退休人员服务科)
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计划生育、人员培训、工资福利工作;负责机关、直属单位的党务及工青妇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业、信息化领域工程系列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;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;负责机关、直属单位、民营企业因公出境人员资格审查。
(十一)市中小企业局(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)
贯彻实施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、法规,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、服务;分析、监测、评价全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;引导全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;扶持中小微和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、市场开拓,指导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发展;负责管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,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推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;承担市促进民营经济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。